2业者被控伪造银行资料认罪 各判罚10万及5万

(亚罗士打15日讯)2名公司业者涉嫌伪造银行资料以招标清洁工程,周一上午被控上庭时俯首认罪,各被判罚款10万令吉及5万令吉。首被告莫哈末鲁占(68岁)面对2项控状,被控于2019年1月16日至22日,以及2019年1月19日,在一家清洁机构提呈虚假银行资料。次被告安努阿都阿兹(39岁)被控在2019年1月21日,在一家清洁机构提呈虚假银行资料。

两人上述行为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假文件),可在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达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两名被告周一被控上亚罗士打地庭,二人听取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俯首认罪。莫哈末鲁占向法官求情减刑,他表示,本身已没有工作,只能依靠孩子给予生活费。

另外,安努阿都阿兹求情时则表示,他还需承担妻子及4名孩子的生活费。亚罗士打地庭法官哈米达里最终宣判两名被告,每项控状罚款5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以6个月监禁取代。此案主控官为反贪会副检察司勒哈阿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