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口承认”遭警索贿500″报假案 法官判林添富守行为2年

在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炖汤小贩遭警拦路索贿500令吉”案件,被控报假案的当事人炖林添富如今改口认罪,遭法官判守行为2年。根据报道,现年22岁的华裔穆斯林莫哈末阿马再益(林添富)今日身穿蓝色T恤,在律师团陪同下于早上10时许现身吉隆坡推事庭。报道指出,林添富的代表律师蓝研綪在法庭外证实,辩方此前已提出3份要求撤控的陈情书,但被控方拒绝。

她表示,控方于是提出认罪协商的献议,并表示,在此献议下其当事人无须坐牢和罚款,但其当事人需要承认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报假案)的罪名。她强调,控辩方经过认罪协商的过程达成了共识,推事最终判处其当事人缴付1000令吉的保释金,以及在一人的担保下守行为2年。据知,林添富的认罪协商(Plea Bargain)申请程序于下午1时20分以清场方式审理,并由第七刑事推事庭的推事王彩霞聆审。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7月6日下午12 时在冼都警局,被发现向一巡伍长努拉蒂卡提供虚假信息,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82 条文(蓄意报假案),并可在同一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6个月监禁或200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根据报道,再2021年6月,林添富透过行动党候任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召开记者会。

当时,他指控自己在6月2日清晨在大马森林研究院(FRIM)往甲洞大路附近地点,遭3名骑摩多的警员拦截索500令吉,而且还倒掉他熬煮的炖汤。然而,在案件引起广大媒体和群众瞩目和热议后,林添富更一度改口供称没有这回事。然而,在不久之后,林添富二度翻供,表示要保持原供。同年8月,林添富在报假案的罪名下被控于2021年6月7日中午12时03分左右,在冼都警察局,被发现在报案书中向一名警员提供已知虚假的资料。因此,他也抵触刑事法典第182条文,并可在相同条文下同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