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1万贿金委任分包商 丹水供前总经理不认罪

吉兰丹水供公司(AKSB)前总经理万莫哈末赞礼因收受1万令吉贿赂,以任命对方公司为项目分包商为条件,于今日被控上庭,并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控罪。根据控状,现年61岁的被告被控于2015年1月22日在哥打峇鲁的马来亚银行,以委任对方公司为一项工程分包商的条件,向44岁的吴志伟(音译)收取1万令吉的贿赂。

此做法也触犯了《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与仙童法令的第24(1)条文下同读;此案的主控官为玛丽亚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为阿末阿哈阿米尔。被告在聆听罪状后,也向法官否认罪行。在玛丽亚的求情下,法官允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移交本身护照和每个月须到最近的警局报案,让被告保外候审。

被告律师阿末阿哈阿米尔也在庭上向法官求情,指被告因暂无工作、育有2个仍在大学求学的孩子、与7个孙子孙女共同生活以及患有慢性疾病等缘由,而要求法庭以低保释金,让被告保外候审。最终,法庭决定让被告以7000令吉保释金、一名担保人和将护照移交法庭,并附加被告每月须到最近的警局报到为条件保外 。

法庭也择定今年9月28日,对此案再进行案件管理。据悉,被告也曾于去年7月9日至15日期间,被还押7天,以协助调查涉及价值逾2700万令吉项目的贪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