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亨州监察员委员会:左手查右手的公关伎俩

社青团全国署理团长暨彭亨州丹那拉打区州议员张玉刚于2021年9月12日(星期日)关于“彭亨州监察员委员会(JONP)”的新闻文告:针对彭亨州政府日前宣布成立的彭亨州监察员委员会(Jawatankuasa Ombudsman Negeri Pahang,JONP),金马仑丹那拉打区州议员张玉刚表示,该委员会成员清一色都是“自己人”,并没有纳入在野党议员,

无法彰显监察所需的3大基本原则,即独立、公正及可信,不过是左手查右手的公关伎俩,可能又沦为另一种形式的官官相护。根据官方宣布,彭亨州监察委员会由彭州行政议员莫哈末索菲出任主席,其他成员包括州政府秘书、州法律顾问、州国家总稽查司主席、州反贪会主席、州政府秘书署团结部主任及州政府秘书署内部稽查部主任,

主要责任是审查那些无法在部门和机构层面解决,涉及彭州公务员的不当行为如贪污、滥用职权、渎职、违反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投诉。“其实我们已经成立很多执法机构来监察公共服务的不当行为,例如警方、反贪会、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PAC)、公共投诉局 (BPA)、 国家施政、廉政及反贪中心(GIACC)等,

为什么政府内部的诚信问题仍然层出不穷?原因很简单,缺乏来自体制外的有效制衡和监督,进而让民众对这些纠察机构也失去信心。这个新成立的委员会,成员都是同一班执法单位负责人,根本就是左手查右手的门面功夫,不会让人有太大期望。”张玉刚敦促彭亨州政府能够效仿首相沙比礼的改革议程,改革和赋权州议会,让体制的监察功能回归议会,对此,他提出三项州议会的改革建议:

第一,承认州议会反对党领袖的法定地位,并且让在野党州议员参与地方政府的行动委员会(JKTD)和天灾管理行动中心(PKOB);第二,让在野党州议员出任公账会主席,确保在野党议员拥有更多资源以行使监察工作;第三,彭亨州监察员委员会以及其他相关监察性质的委员会应向州议会问责交待,而不是州行政议会,并且让在野党议员参与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