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纳吉申请延审要求不合理”

尽管联邦法院今日驳回前首相纳吉的“新证据”申请,但由于其律师马上申请展延审讯3至5个月,结果再度遭法院拒绝。根据报道,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的五司,是在郑宝德今午要求展延聆审其当事人的上诉案件后,作出上述裁决。据知,东姑麦润在发表裁决时说,联邦法院五司一致拒绝纳吉律师的延审3到4个月申请。

此外,她也宣布,SRC国际公司案终极上诉将在本周四(18日)正式聆审。报道指出,东姑麦文在念出裁决时直言纳吉新代表律师“以还未准备好”为由申请展延审讯,但他们在决定为纳吉辩护时,理应清楚知道审讯日期,毕竟这终审日期是在4个月前的4月8日就定下。“诉讼各方都清楚知道已订下的审讯日期,即8月15日到26日,因此应该早有准备。”

“因此,诉讼各方不能说没有准备好。五司一致认为展延的理由不合理。”东姑麦文也表示,尽管法院有绝对斟酌权以批准或拒绝展延审讯,但法院也必须谨慎行使斟酌权,考虑案件事实和情况。“事实上,上诉人非常清楚审讯的日期,而他选择解聘他的前代表律师,并委任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及希山郑宝德作为代表律师。”“他要这么做是他的权利,但他不能在作此决定后,却又转过来说他的新律师还没准备好上庭。”

“(纳吉的)新代表律师也是,在提前充分了解审讯日期的情况下,无权说他们需要更多的时间作准备。”“基于我们所概述的情况,展延审讯的要求和其理由,即无法令人信服,也不合理。”东姑麦文也直言,如果展延这类案件,将浪费大量的公共资源。另外,她也提到,是否允许展延这类案件,也必须考虑到另外一个公平审讯中非常重要的元素,即不能过度拖延司法公正。

“这起案件所需花费的时间,也意味着还有许多其他的案件和被告,必须排期等候他们的上诉审讯。”较早前,五司也一致裁决,驳回纳吉为这宗上诉案件,要求提呈和纳入新证据的申请后,向五司要求展延聆审其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主控官西谭巴兰在郑宝德提出上述要求后,说明控方交由法院定夺此事。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从8月15日至19日以及23日至26日的为期9天,聆审纳吉申请上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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