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濒海战舰案新公司才成立就索1.7亿“开工费” 拉菲兹要纳吉交代

濒海战舰采购案如今再闹出丑闻,被公正党署理主席拉菲兹再追击并揭露,一家分包商CED公司在受委当天就索讨1亿7800万令吉的“开工费”。根据拉菲兹,他今日发文告说明,此举违反财政部的付款规定,并要求前首相纳吉交代。他指出,Contravest Electrodynamics Devices(CED公司)在2012年2月23日成立45天后,受委为濒海战舰计划的分包商,负责总值12亿令吉的工程配套。

他也引述内部调查报告指出,尽管刚成立45天,CED公司受委分包商的同一天却索讨1亿7800万令吉作为“开工费”(mobilisation fee)。对此,他要求时任财政部长纳吉解释,为何一家只成立45天的公司,可以通过国家的主要国防计划索讨1亿7800万令吉的款项?“就是类似的舞弊,导致BNS最终耗尽资金(虽然政府已付款),而计划更耽误至今都未完成一艘战舰。”

根据拉菲兹,BNS在受委为承包商后,于2012年4月9日委任Contravest Advanced Devices(CAD公司)为分包商来执行12亿令吉的两个配套。接着,CAD公司同一天委任CED公司为其分包商,后者又在同一天索讨1亿7800万令吉。拉菲兹也提醒,国家的财务管理受到一套财政通令控制和指导。据了解,有关通令秉持的原则包括:必须委任在技术上最合格及提出最佳报价的承包商;承包商需有履约的财务能力和现金流;正如彼此在合约中所同意,政府只能根据工程的进度来付款。

尽管如此,他强调,濒海战舰采购计划已抵触以上三项原则,有证据显示政府跟BNS的合约未遵守财政部的通令,或者未根据工程进展来付款。“数额庞大的付款是由国防部和财政部来处理,财政部准备拨款。当时批准濒海战舰计划及初期付款的财政部长是纳吉。”他也认为,BNS之前使用4亿政府拨款偿还旧债,同样违反了财政通令,因为预付金只能用在有关计划。

“即使是我们贷款,银行也只会允许贷款用在银行原本批准的用途上。”“然而,纳吉作为当时的财政部长,必须解答为何一个只成立了45天的分包商,能够在我国主要的国防项目中,索求1亿7800万令吉的费用。他直言,就是这种不当的行为,导致BNS最终没有资金(即使政府已支付),该项目也因此被搁置,直到今天连一艘船都还没有完工。

拉菲兹也重申,他之前所提出关于濒海战斗舰(LCS)的主要问题,纳吉至今尚未回答。“伊斯兰党、巫统和土著团结党试图转移激怒人民的真正问题的注意力,而纳吉领导的宣传机器试图说服人民,没有违规行为,只有项目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