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首长期间推反跳槽法被判有效 林冠英欣慰还人民干净政治

针对联邦法院周三裁决槟城的反跳槽法有效及符合宪法一事,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这项判决能够将机会主义者去除,还给人民干净的政治。“联邦法院作出了不起且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确认了槟州在 2012 年制定的反跳槽法是有效的,并推翻了1992年最高法院在诺丁沙列案的先例判决。”

“显然的,槟州希盟政府在2012那年采取了正确的步骤来修改槟州宪法。”他今日发文告说,所有追求廉洁政治的人,势必会欢迎联邦法院的这一新裁决,因为它能够将机会主义者去除,还给人民干净的政治。“这些机会主义者为了官职和个人利益,可以不惜背叛人民的委托,从一个政党跳槽到另一个政党去。”

由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为首的七司一致裁定,槟州宪法第 14A 条文符合联邦宪法,是合法及合宪的。“对于此事我倍感欣慰,因为我在2012年以槟州首席部长的身份,提呈了槟州宪法第14A条修正案。”林冠英说,随着国会下议院在7月28日成功通过联邦层级的反跳槽宪法修正案之后,如今再次接到上述的好消息,实属振奋人心。

较早前提呈的反跳槽法,要求148名国会议员或三分之二的国会议员支持方能通过,最终,它获得了209名国会议员的支持,高票通关。这名峇眼国会议员认为,通过明令禁止政治“青蛙”,我们提高了大马的政治标准。“不过,我们还是需要继续努力,进一步做好政治改革工作来促进问责制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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