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可敏说,希盟执政时在时任议长丹斯里莫哈末阿里夫领导下已经完成该法案的草擬工作,只是当时发生喜来登政変来不及提呈国会三读通过,如今是时候去完成这项重要的立法程序。设预算案审查特委会。倪可敏说,为了确保政府愈3200亿的年度财政预算案能够更加透明及负责任,他将倡议国会成立由朝野议员组成的预算案审查特别遴选委员会(Special Select Committee on Budget Review) 以详细审查政府的年度开支,避免重演浪费、挥霍及舞弊的现象。
设立法案审查委员会。倪可敏说,立法是国会重大责任,因此他将建议国会设立法案审查特别遴选委员会(Special Select Committee on Bill review), 任何法案包括深具争议性的伊斯兰刑事法355法案皆必须先经过朝野议员组成的该委员会审议通过方能提呈国会三读,这样不但可大大提高政府立法过程的透明度、也可避免具争议性的法案危胁我国世俗多元的立国精神。
反对党领袖拥部长级地位。倪可敏指出,为了更好的监督政府,国会反对党领袖应该拥有部长级地位,不过反对党领袖办公室必须每年公布其开支(Announcement of Opposition leader expenses)以彰显透明度及接受公众审查。信任动议须制度化。为了确保任何人担任首相的合法地位不再受质疑,倪可敏将建议国会修改议会常规,规定新首相必须在宣誓后的30天内到国会下议院提呈信任动议(Motion of Confidence)以奠定法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