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市国会俞利文今日援引国会议会常规第18(1)条文向议长办公室提呈一项动议,要求卫生部就全国所有政府医院和诊所的消防安全措施作出答复。位于古晋回教堂路,俗称“四方楼”政府诊所的医疗用品存库室内昨日不幸祝融,近乎80%的医疗用品包括药物、疫苗、消毒酒精等被烧毁,同时,超过40%的存库室建筑结构也遭波及。
庆幸的是,昨日火患未有造成任何死伤。尽管如此,卫生部不能以“个别案例”看待此次火患事故,也要汲取数年前在柔佛新山中央医院(Hospital Sultan Aminah)火患事故造成6人丧生的前车之鉴,严正看待在全国各地医疗安全设施的不足。最重要的是,据闻还有许多的政府医疗机构仍面对消防安全的隐忧,包括砂拉越中央医院、砂拉越心脏专科中心,甚至柔佛新山中央医院,至今尚未获得消防安全证书。
根据1988年消防服务法令,共有9大类场所必须拥有消防证书(FC),包括医院、酒店、图书馆、办公室、商店、集会场所、储存区、旅舍及工厂。消防单位将针对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系统进行彻底检查,例如火警设备、灭火器以及逃生出口等,确保这些安全措施在发生火患时可以正常操作。因此,消防证书的是极为重要的。
因此,所有医院和诊所的消防安全措施都必须获得消防安全证书,以保障医护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安全,尤其在疫情期间医院经常人满为患。为此,俞利文今日在国会提呈动议,寻求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辩论,同时也要求卫生部针对三个主要提问作出答复,即:(1)政府须立即向古晋回教堂路政府诊所施以帮助。
(2)政府有多少的自拥、管理、租赁和关联的建筑物至今尚未获得消防证书?有多少的甚至没有完工和合格证书(CCC)?(3)政府必须加强国内所有医院和诊所的消防安全措施,这包括本着透明和问责精神对外公布柔佛新山中央医院的火患事故报告,避免悲剧重演。由于国内的医院目前因冠病而挤满了人潮,
除了确保环境的安全,政府更必须优先考量和关心医疗公务员和患者的健康及安全,以免将他们置于“易燃死亡陷阱”之中。鉴此,俞利文敦促政府在各个层面上定制政策,确保国内所有医院的建筑物、资产、和大堂都得到定期检查,而且也必须获得必要的安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