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居銮区国会议员黄书琪2021年9月6日(星期一)于居銮发表文告:履行公共账目委员会成员职责也有错?今天,我意外收到警方发来的传召通知,调查一个我个人完全不在场,也没有参与的集会。今年8月2日,我不过前往国会履行我作为公共账目委员会成员的职责,但却被警方传召。
我所收到的传召讯息如下:Mohon kerjasama YB untuk hadir ke IPD Dang Wangi untuk dirakam percakapan dibawah Seksyen 112 Kanun Prosedur Jenayah serta diserahkan Tawaran Mengkompaun bagi kesalahan menyertai/berada dalam perhimpunan yang diadakan di Dataran Merdeka pada 02/08/2021 mengikut ketetapan berikut: Tarikh: 08 Sept 2021 Masa: 1000 Hrs Tempat: Tingkat 10 IPD Dang Wangi
8月2日当天,我先是在端姑阿都哈林路分岔前往国会路的路障被拦下,禁止接近国会大厦范围;在我出示公账会会议通知之后,负责该路障的警察要求我使用另外一条道路前往国会。最后,在公账会通知所有执勤警方放行公账会成员之后,我才在当天早上9点55分,从苏丹依斯干达大道衔接国会路的入口处进入国会周边路段,成功进入国会。显然警方有完整的公账会成员名单,知道我们当天必须进入国会履行国会议员职责。
公账会甚至也已在国会网站上载当天会议的所有照片记录。可是,我却依然收到警方通传,要我就出席独立广场集会一事录口供,似乎是有人提供假供指我也参与了独立广场的集会。我还真不知道原来我已学会火影忍者的分身术,可以同一时间出现在几个不同的地点。作为一名只想履行职责的国会议员,我对警方的调查深感困惑与失望。尤有进者,警方不仅是要求我到金马士警局录供,甚至还准备就一个我根本没有犯的错误,开出罚单给我,此举实在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