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双溪古月州议员梁卓经传加入马华事件绘声绘影,霹雳州行动党及社青团的6名律师今日警告,若梁卓经退党及加入马华,行动党或将提出民事诉讼,向对方索偿1000万令吉。同时,梁卓经也可能因抵触刑事法典第199条文(宣誓书造假),而面对刑事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7年的监禁!
社青团霹雳州秘书张宇晨透露,梁卓经早在第14届大选前的2018年4月26日已签署了协议书及法定宣誓书,必须在中选后,维持为行动党的议员直至任期届满,期间不可退党及加入其他政党。
“上述协议书及法定宣誓书都具有法律效应,若梁卓经退党,其行为将抵触刑事法典第199条文,即宣誓书造假;除此之外,他在没辞去议员职的情况下退党及加入马华,行动党也可采取民事诉讼起诉对方毁约,索偿1000万令吉。”
张宇晨也是阿斯达卡州议员。他今早在行动党霹雳州总部召开记者会,如是向梁卓经发出警告。陪同者包括社青团霹雳州宣传秘书黄家杰、木为社青团秘书黄天荣、金宝社青团团长张嘉恩、太平社青团副团长李秀珍及行动党美罗支部副主席拉雯妮雅。
此外,张宇晨续说,梁氏在上周四(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已表明存有退党及加入马华的意愿,有关行为如同背叛了行动党及双溪古月选民当初给予的委托。
他认为,梁卓经身为2届州议员及资深律师,应该非常了解法律事务,若要退党及加入马华,就应该遵守协议书及法定宣誓书,否则只会对本身的诚信带来冲击。
“我们希望他(梁卓经)不要再模棱两可,含含糊糊,应直接来个了断,要退就退,要留就留,既然心已不在行动党,那就不要漂白及合理化目前的举动,成为马华的代言人。”
询及梁卓经是否在等待党开除,以不必对协议书及法定宣誓书负责时,张宇晨则以一段婚姻作为比喻,指一个人要与另一人结婚,就必须与现任妻子离婚,同样的,梁卓经应主动辞去所有的职务,包括州议员。
他也指,行动党目前未有起诉退党州议员的先例,反之友党公正党已对该党前署理主席拿督斯里阿兹敏阿里派系的退党领袖采取相关民事诉讼。“我们将等待公正党的索偿诉讼案有了裁决后,才有下一步行动。”对于另一名已退党的端洛州议员杨祖强,他则透露,党暂时还未讨论对杨氏的行动。另一方面,针对张宇晨提出的警告,梁卓经受询时,仅表示无需要回应假设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