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问”723生日”证人露破绽 哥宾星:原来“巧克力大老板”是前首相

前槟州首长林冠英的海底隧道案今天续审,辩方律师哥宾星昨天指控,两名控方证人原本宣称给了林冠英200万令吉,惟后来却改称这笔代号为“巧克力”的巨款,其实是给其他人。针对此事,哥宾星今天在法庭上揭露,事实上代号为“巧克力”的巨额贿款,其实是在2017年支付给“时任首相”。事缘,身为辩方律师的哥宾星在吉隆坡地庭,交叉盘问第8名控方证人,即反贪会调查官旺菲尔道斯时,如此表示。

据了解,他当时向旺菲尔道斯询问有关一份鉴证报告的内容,该报告据称记录了2017年7月23日,早上9点41分的WhatsApp对话。根据有关对话内容,是本案另两名控方证人,即时任Zenith建筑有限公司高级执行董事查鲁和商人加纳拉惹之间的沟通。然而,当哥宾星询问7月23日是谁生日时,旺菲尔道斯供称不晓得,而前者之后说那是前首相的生日。

他之后提到,出现在对话中的“大使花园”、“大老板”和“切生日蛋糕”等字眼,而旺菲尔道斯证实,有关词汇出现在文件中。哥宾星接着说,其当事人并非在有关日期出生,也没住在大使花园(Taman Duta)。当他问所谓的“大老板”是否指时任首相时,旺菲尔道斯表示,自己不能说是或不是。无论如何,哥宾星没在法庭上点名该名首相的身份。对此,哥宾星向法庭表示,控方明显“隐瞒证据”,而针对林冠英的控罪完全是捏造而无中生有。

尽管如此,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反对哥宾星的提问,因为有关问题应抛向查鲁才适当。而另一名副检察司旺沙鲁丁也反对哥宾星的说法,并促法庭别记录在案。他甚至促哥宾星“回去上课”,因为此事需通过刑事程序法典第51条文提出申请。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条文是有关,法庭强制要求提呈与审讯相关文件的权力。旺沙鲁丁之后重新盘问旺菲尔道斯,而后者供称,“巧克力”的代号是首次出现在2017年8月17日的另一个对话中。

证人也认同说,“大老板”的称号最初是出现在2017年8月15日。旺沙鲁丁:请客观(地回答)。报告是否曾阐明,不曾付款给林冠英?旺菲尔道斯:没有。旺沙鲁丁:对话中有否提到,有关款项并非付给林冠英?旺菲尔道斯:没有。旺沙鲁丁:报告是否提到,该笔钱是付给其他人?旺菲尔道斯:没有。此时,轮到哥宾星提出反对,声称控方何不直接提呈有关报告,让所有人知道真正的对话内容。针对此事,承审法官阿祖拉要求辩方在两周半内,正式提呈书面申请。她接着择定2月15日聆审有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