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女被告通奸 法院判酷刑“该用乱石砸死”

北非国家苏丹一名20岁女子6月被捕后,于近日遭依通奸判处“乱石砸死”,成为该国近10年来已知的第一起石刑判决。外媒报导,被告在审判中曾被拒绝聘请律师,引起人权团体不满,现在正准备提出上诉。综合《卫报》、《每日邮报》报导,20岁女子提雅拉布(Maryam Alsyed Tiyrab)今年6月在苏丹东南部白尼罗州被警方逮捕,并在最近被依通奸罪判处石刑,成为苏丹近10年来首例。

倡议运动人士担忧,批评这一判决表明,苏丹去年10月份的军事政变促使了目前的立法者,摧毁在过渡政府领导下,该国在妇女权利上取得的小幅成果。位于乌干达的非洲正义与和平研究中心(ACJPS)表示,这项判决同时违反了苏丹国内的法律与国际法,呼吁苏丹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提雅拉布。“对通奸罪实施石形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包括违反生命权以及禁止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处罚。”

该中心也指出,提雅拉布并没有获得公正的审判,也没有被告知她在审讯中提供的资讯可能不利于她,另外,她也被拒绝聘请法律。ACJPS表示,石刑是一种受国家默许的酷刑,违反了国家的人权义务。人权律师亨莉表示,此判决表明苏丹仍正在执行严格的伊斯兰教法与刑罚,“用石头砸死人的案件提醒大众,过渡时期(政府)的刑法改革还没有完成,这种严厉、陈旧的惩罚仍出现在官方文件上。”

报导指出,苏丹前政府自1991上台之后,靠著严苛的伊斯兰律法管理人民,针对判教者处以石刑。苏丹前总统巴席尔(Omar al-Bashir)被赶下台后,2020年过渡政府就宣布针对一些强硬的刑法与伊斯兰教法政策进行改革,改革不包含石刑,但同年8月批准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惟苏丹法院至今仍在判处这类惩罚,而上一起妇女因通奸被判石刑的案例发生在2013年的南科尔多凡州,但判决最终遭到推翻。

报导指出,据悉目前仍有15个国家仍在部落地区合法,或非法地实施石刑,且受罚者真是针对女性,其中东非国家索马利亚是实施最频繁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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