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政党开除也算跳槽!部长解释三情况皆视为“跳槽”

(吉隆坡30日讯)首相署国会及法律事务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今日向国会上议院,有关反跳槽的联邦宪法修正案草案中说明的三个形成国会议员跳槽的主要情况。他说,第一个情况是国会议员宣布离开代表上阵选举的政党,成为独立成员或加入另一个政党。“第二个情况是国会议员被政党开除,这也被视为跳槽。这是为了确保国会议员遵守宪法以及党的规章制度。”

“开除有关国会议员的政党将面临失去席位的风险,因为必须再次举行选举。”第三个情况是独立议员加入任何政党,胜选的独立议员加入政党,被视为违背选民赋予的信任,因为选民投选该议员是因为其独立的身份。“如果独立议员加入政党,必须在60天内举行选举,而该人士仍然可以代表新加入的政党上阵。”旺朱乃迪今日在国会上议院问答环节,回答土团党上议员拿督约翰安博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他也说,如果反跳槽法令获得通过,将针对生效后的事件,不具备追溯效力。旺朱乃迪在附加提问环节时也解释,国会议员不会被视为跳槽的3种情况。他说,如果胜选国会议员的政党被解散,或政党与另一个政党合并,或成为国会上下议院的议长,这3种情况下,有关国会议员都不会被视为跳槽。他也提到,国会上议员不受反跳槽法令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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