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25日起召开本年第二次会议 32天会期聚焦2022年财案

(吉隆坡21日讯)国会下议院将于10月25日复会,这也是继下议院在10月12日休会之后,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再次开会。我国于今年1月11日进入紧急状态后,国州议会就遭到冻结。相隔270天,由现任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所领导的新政府成立后,下议院才于9月13日召开今年的第一次会议。

此次,基于政府将提呈财政预算案,国会下议院将迎来“马拉松”式的会期,将于10月25日(周一)开始,一直开到12月16日,共32天。上议院则从12月14日至23日召开。国会会议是在每周一至周四举行,公共假日则没有开会。根据国会的日历表,10月25日至28日的议程是法案和政府事务。随后政府将于10月29日下午4时,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2年财政预算案。接著从11月1日起至12月13日,都是2022年财案的政策及委员会阶段辩论。最后3天,即12月14日至16日,又再回到法案和政府事务的议程。

以下将盘点2021年第二次国会下议院会议的看点:2022年财政预算案。政府将于10月29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作为国家年度发展方针的2022年财政预算案。随著我国目前正朝疫情复苏阶段迈进,这份财政预算案肯定备受瞩目。财务专家分析,预计2022年财案的发展开销,将会是我国有史以来最多,总体占比超过20%。这是第十二大马计划下的首个财案,也是疫情和国家复苏的关键财案,政府将尽量不让收入流失。

为了改善财政预算案的准备工作,财政部早前也发表了2022年财政预算案的预算案前声明。这也是大马史上第一次发表预算案前声明。去年,由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所领导的国盟政府在国会提呈的首个财政预算案,就因为朝野两方的支持票接近,双方因此而出现拉锯战。希盟在2021年财案二读最后时刻放弃记名投票后受到猛烈抨击。当时尽管波各仙那国会议员拿督玛夫兹站起来要求记名投票,但在无法获得15名国会议员支持记名投票的情况下,国会下议院最终仅以声浪表决就通过2021年财政预算案二读。

随后,尽管在野党在所有27个部门的委员会阶段表决中,共发动了9次的记名投票,惟这9次的投票都以失败告终,无法突破国盟的防线。今年,尽管政府和希盟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但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接受《海峡时报》专访时提醒首相,必须履行希望联盟与政府签署的“转型与政治稳定”谅解备忘录内所达成的协议,兑现体制改革,才能继续获得希盟的支持。他甚至警告,希盟尚未保证来临的财政预算案会给予政府支持。

副议长遴选。原本在上一次国会遴选的副议长动议,在最后时刻因人选的问题,被迫展延至此次国会。上一次国会,政府最后时刻以要先修正联邦宪法第57(1)(B)条文,增加一名副议长即从原本的两人增加至3人为由,展延副议长的遴选。当时,执政党和反对党分别提名巫统笨珍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末玛斯兰和安顺国会议员倪可敏竞选副议长,以填补巫统边佳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辞职后所留下的空缺。

随后也传出基于土团党不支持阿末玛斯兰任副议长,首相为避免在国会的首个表决就“翻船”,因此决定展延副议长的遴选。然而,阿末玛斯兰在两周前表态,要专注在巫统党务而不愿接受提名,巫统随后也宣布,转为提名金马仑国会议员南利为副议长人选。另一个焦点是,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早前已表明,国盟最高理事认为无需增设第3名副议长,因此不会支持有关修宪案。所以,政府是否会坚持提呈修宪案以增加一名副议长,目前尚不得而知。

取消7项紧急条例动议。政府在上一次国会的最后第二天,将取消7项紧急条例的动议列入议程表内,惟最后因为“时间不够”而展延至本次国会再提呈。首相署部长(国会及法律事务)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较后解释,政府希望国会议员能有较多时间辩论有关动议,才觉得展延至本次会议。根据该动议,首相建议,议会依据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辩论和通过取消以下紧急条例。

这7项紧急条例分别为《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条例》、《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修正)紧急条例》、《2021年员工房屋、住宿和设施基本标准(修正)紧急条例》、《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2)条例》、《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修正)条例》、《2021年罪犯强制出席)(修正)紧急条例》和《2021年国家信托基金(修正)紧急条例》。

修宪案及法案提呈。1)限制首相两届任期修宪案。根据政府与希盟签署的“改革和政治稳定谅解备忘录”,政府须在第5季第一次国会会议(2022年)之前提呈宪法修正案,以限制首相任期不超过10年。这也意味著,有关修宪案必须在本次国会提呈。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早前指出,鉴于限制首相两届任期涉及修改联邦宪法,政府有必要进行全面和彻底研究后,才会向国会提呈修宪法案。

但他保证,包括修宪限制首相任期一事在内,所有纳入朝野跨党派合作备忘录的内容都会按计划进行。希望联盟曾于2019年12月3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限制首相任期不超过两届的修宪案一读,惟有关修宪案过后未在国会辩论,国盟执政后,前朝国盟政府是于2020年8月,撤回该修宪案的一读。2)恢复沙砂与半岛平等伙伴地位修宪案。

首相署部长(沙砂事务)拿督斯里麦西慕日前指出,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特别理事会已同意建议修正联邦宪法,以恢复沙巴及砂拉越与大马半岛共组马来西亚平等伙伴的地位。他说,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于周一(10月19日)主持的该理事会会议,经过近3小时的讨论后,同意修正联邦宪法第1(2)条文及第160(2)条文。

他指出,这次的修正建议有别于2018年由希盟政府提呈的修宪案。“这次的修正将根据1957年马来亚联邦协议、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和新加坡于1965年退出后,定义全国各州的地位。”希盟政府曾于2019年4月提呈修宪案,以恢复沙巴及砂拉越地位,但由于当时的在野党放弃投票,以致这项2019年宪法(修正)法案无法通过三分之二的支持门槛,最终铩羽而归。

3)反跳槽法案(罢免国会议员法案)。由前副议长兼巫统边加兰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提呈的《2021年罢免国会议员法案》私人动议,已被纳入上一次国会的议程。尽管多位在野党议员在国会追问政府,何时要提呈反跳槽法案时,首相署部长(国会及法律事务)拿督斯里旺朱乃迪则要求议员们给予政府多一些时间。他在日前也指出,政府正在研究国内外关于跳槽的案例和法律,并将召开跨政党会议讨论此事。因此,尽管受到关注,这项法案会否在本次国会提呈,又或将以什么名字命名,皆还是未知数。

4)多项法案的二读和三读待完成。政府在上一次的国会,将原定要提呈二读的8项法案,一起带往本次的国会会议才提呈。其中,已被展延多次的《2020年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IPCC)法案》二读,再次被展延至下一次的国会会议才提呈。其他被展延提呈二读的法令还包括《2020年职业健康及安全(修正)法案》、《2020年工厂及机械法令(销毁)法案》、《2020年大马太空局法案》、《2021年马来西亚存款保险机构修正法案》、《2021年商品说明修正法案》、《2021年保育野生动物修正法案》及《2021年小额遗产(分配)修正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