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客观评估土著股权政策 是否可消除贫困和种族不平等

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3/10/2021 文告:在过去一周,货运代理公司需有51%土著股权的政策令大家议论纷纷,引起了民间极大的关注。如果要追根究底,这个政策对过去数十年辛辛苦苦经营的货运代理公司不公平。财政部长赛夫鲁随后宣布把这政策的执行展延至2022年杪,以审查有关的规定,让人深感欢迎。但是这个宣布并没有解决问题,因为不久的将来我们仍需面对它,因此政府需要更广泛地评估及解决这个问题。

土著股权要求在马来西亚并非新鲜事,它在马来西亚的政治经济发展中一直都存在着,源头可要追溯到1971年所推出的1971 年新经济政策(NEP)中的第2个目标,即加速马来西亚社会的重组,纠正经济失衡,以达到各种族之间的经济平衡。在这个政策推出之后,政府设下了30%土著股权目标,并在之后数十年间的各种政策加以落实,也一直沿用至今,就以刚宣布的第12大马计划为例,此项计划中仍然保存30%土著股权目标这一环。

正如新经济政策的目标,减少和消除种族识别以及经济功能是有必要,例如我国在1970年,大约63.4%的国家股本是由外籍人士所拥有,28.3%是由非土著所有用,6%为提名公司,而土著个人以及信托机构仅占了2.4%。因此,1970年的社会经济也造就了平权行动的出现,加上现今土著的家庭收入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9的全国平均水平为5873令吉,土著5420令吉,华人7391令吉,印度人5981令吉),而这个差异至今仍无法消除。

但是,土著股权政策不应该影响及损害他人利益,更不应该赶走投资方,这将会降低我们的经济竞争力,更不应该滥用它来“造富”一些“人脉广泛”的人士。政府应该客观地评估土著股权政策是够有效地消除贫困和种族间的不平等。因此,我也针对本地货运代理公司 51% 土著股权的要求提出了几个问题:第一,这项政策如何让低收入的土著受惠,而不是已经富有的土著精英?

第二,51%土著股权政策只限于本地货运代理公司,但外资及上市公司却能够豁免,这对我国的经济支柱-中小型企业有欠公平。第三,通过代理人来逃过股权要求是企业的一贯做法,政府如何监管及减少这类漏洞?第四,我们该如何和土著股权要求划清界限?政府是否有意在其他领域引入更多这类要求?

政府当务之急是要重建国家经济及人民生计,尤其是在后疫情时代。政府自己也坦承,马来西亚的赤贫率从2016年的5.6%上升至2020年的8.4%,超过58万户家庭的收入水平从M40水平下降到B40水平,许多中小型企业仍在苦苦挣扎当中,不知能够撑过下个月。第12大马计划主张加强人民福祉、安全以及人民的包容性,以确保社会公正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些问题和愿景是不分种族,因此政府应该停止关注数字,不论是30%还是51%,而是应该专注以马来西亚人的福祉为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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